集师院办发〔2015〕12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放假寒假及第二学期
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放假、寒假及第二学期开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
(一)期末考试安排见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发〔2015〕27号),期间周六日不休息。
(二)学生于2016年1月10日放假,学生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普通教职工从2016年1月11 日起放假。
(三)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附中放假前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总结本学期工作并就假期和下学期工作做出安排。各教学机构要与本部门内任课教师核对新学期课程安排情况,避免重课、漏课,确保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学生处、团委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
(五)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和封存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二、假期值班工作
学校假期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各系、各部门值班制度。行政楼各部门值班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各部门及附中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冻等安全保卫工作。白海校区管委会会同校办做好白海校区值班安排及防火、防盗、防冻工作。各部门要将值班安排纸质版于2016年1月9日前报校长办公室305室张秀文处。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方式及值班人员职责。
联系方式:4875606(办) 4875677(办)
三、开学工作
(一)教职工于2016年2月26日签到上班,学生于2 月27日、28日报到,2月29日正式上课。各系(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报到、收费、注册等工作。
(二)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要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课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三)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的有关工作。
集宁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