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月工作计划表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4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6年月工作计划表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5〕1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健全督查落实机制,促进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和附中(以下简称各部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并报送2016年月工作计划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梳理重点工作、创新性工作,日常工作不报。党务类、行政类工作分别编报。

二、所报材料将上网,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把关。

三、报送时间:12月31日前。

四、报送方式:使用word表格形式按月份排列,电子版分别发送到491097259@qq.com(党务类)、349301034@qq.com(行政类)。不必报送纸质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登高4875660,张强4875880。

附件:2016年月工作计划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2016年月工作计划表

部门名称:

月份

重点工作

责任领导

1.

2.

.....

1.

2.

.....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新一轮岗位聘用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