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6 点击数:

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

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部门: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推荐、审核等工作。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党委宣传部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此工作的具体要求审核同意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审核。具体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名考试等有关内容,请登录各招生高校网站浏览下载。

联系人:张 富 秦雪峰

附件:

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司函[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培训规划(2013-2017)》(教党〔2013〕9号)对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教育部决定在2015年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15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同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所在学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三、各招生单位要根据高校辅导员培养目标,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方式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确保命题、制卷、保管以及考试现场管理、评卷等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维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良好声誉。

四、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及其所在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所在学校共同组织复试。要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以上复试小组,根据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培养要求、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考察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五、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工作仍按以往办法执行。有关报名条件补充如下:

1.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为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报名时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66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5年1月26日

附件2: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

报考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工作学校

工作院系(部门)

民族

身份证号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毕业学校

最后学位

最后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日期

从事学生工作年限

所带班级

和学生数

邮寄地址及电话

获奖情况:

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工作学校人事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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