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2 点击数: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4】389号)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科建设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推荐、选派和网上申报工作。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推荐后,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待学校审批通过后,申报人按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咨询电话: 0474-4875817

电子邮箱:jnsfxyrsc@163.com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4〕389号)

3、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5、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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