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4〕83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上报2015年
财务预算支出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5年财务预算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2015年基建维修、设备采购、文化设施建设及其他专项财务预算支出计划,填写2015年财务预算支出计划表,报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计划财务处。学校汇总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定。
本次上报的计划不包括各单位年度包干经费和岗位津贴部分。请各单位本着急用急需,节约资金的精神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财务预算支出计划表
集宁师范学院
2014年12月2日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2015年财务预算支出计划表
项目名称 | 承办部门 | 分管领导 | 完成时间 | 经费预算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