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期末暑假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8 点击数:

集师院办发〔2014〕14号

关于本学期期末暑假及

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院、部)、各部门,附中:

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暑假及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放假

(一)2014年7月14日学生放假,学生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

(二)教职工7月15日放假。

二、期末工作

(一)各系(院、部)、各部门、附中(以下简称各部门)放假前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总结本学期工作并就假期和下学期工作作出安排,各系(院、部)要与系内任课教师核对新学期课程安排情况,避免重课、漏课,确保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封存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要做好期末考试、评卷、登分等工作。

三、假期工作

(一)规划基建处要做好培训实训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逸夫教学楼扫尾工程,网络楼实验室改造工程,白海校区后续工程等工作。

(二)后勤处要继续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假期维修改造、绿化亮化、校园路面硬化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学生公寓要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争取在暑期内全面完成已确定的维修任务,保证新学期开学时学生按时入住。

(四)科研设备处要做好2014年暑期考研学生培训工作。

(五)各部门在暑假期间要加强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做好白海校区值班安排及防火防盗工作。

各部门要将值班安排于7月11日前报院长办公室403室张秀文处。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联系方式及值班人员职责。

联系方式:4875606(办)

四、开学工作

(一)教职工于2014年8月22日签到上班。

(二)在校生于8月23日—24日报到,25日正式上课。

各部门认真做好学生报到、收费、注册等工作。2014级新生于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开始军训,9月15日上课。各部门要提前做好迎新准备工作,确保迎新工作按时、有序、高效地开展。

(三)各部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课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四)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假期和开学的有关工作。

附件:集宁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集宁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集宁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星期

周次

说明

2014年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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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2014年822日上班,二、三、四年级学生8月23日、24日报到,25日上课。

(2)新生2014年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5日上课。

(3)本学期全程安排18周,二、三、四年级上课安排16周(含授课、实习、实训等);新生安排15周(其中军训2周);全学期节假日、劳动安排、复习考试安排等共2

(4)学生2014年12月28日放假,2015年2月28日开学

(5)本学期实行周六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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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2014—2015学年全程安排36周,其中本学期安排18周,下学期安排18周,假期16周。

②本学期2014年12月28号放假,距春节(2月19日)52天,下学期2015年2月28日开学,共放假9周。2014年9月8日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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