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印发《集宁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师党办发〔2017〕2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集宁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经2017年8月31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集宁师范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改革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我校的转型发展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我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当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使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找准问题聚焦问题。紧紧围绕提升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认真查找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着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共青团组织,巩固提升共青团在引领青年、服务青年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运行机制
1.改革完善机构设置。支持和鼓励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
2.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大宣传大调研”“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制度安排。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学校和各系院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校团委专职干部以及各系院团总支书记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全校青年师生的座谈会等。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创青春”“三下乡”“三走”“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加强学校共青团的制度和规范建设,促进工作有制可循、有序开展。明确共青团不同层级组织的核心任务,注重工作部署的统筹安排。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学校的各级学生会组织,由同级团组织归口指导。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校学生会配合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校学生会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团委应设立专门机构,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2018年之前实现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发挥团委的主体作用;强化系院团组织建设,明确书记专设,健全内设机构;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探索社团建团、宿舍建团、网络建团等,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针对校内的青年教师和青年职工等群体,团委须专门成立相应团组织,积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和机制,加强联系服务引导;注重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遵循青年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专业、不同阶段、不同精神需求学生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广泛开展 “四进四信”活动,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
8.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学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普遍推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动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客观记录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9.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探索在学校、系院、班级等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委员)。
10.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加快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以“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和水平,打造微信、微博、QQ、贴吧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统筹建好网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1.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在校级及系院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中选任至少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校级、系院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注重从学生中选拔建立校级和系院级团组织的兼职干部队伍。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从严选拔、从严管理共青团干部,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的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
12.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学校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对各级团干部的培养培训。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同时探索与有关部门合作,为学校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培养相结合,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3.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学校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须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学校行政应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学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学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学校校级和系院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团的上级组织征求意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学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4.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学校团委须单独设置,合理界定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学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确定,按照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执行;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各部部长、系院团总支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科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学校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学校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学校党委下发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学校各级团组织的考核内容。学校团委要加强宣传引导,选择部分系院团组织进行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系院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