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成立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

编辑:张秀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9 点击数:

集师发〔2018〕48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成立

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4月20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机构。

一、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玉东(院长)

副组长:张利平(副书记、纪检书记)

梁 政(副院长)

成 员:戈 华(教务处处长)

赵向军(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

兰立新(学生处处长)

院丕文(计财处处长)

刘国义(就业处处长)

谢 军(保卫处处长)

何永峰(教务处副处长)

李 岩(招办主任)

二、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一)招生办公室:

主 任:李 岩

(二)招生监察办公室:

主 任:张利平

副主任:赵向军

 

集宁师范学院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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