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6
    2017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集宁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集师党发〔2017〕6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为加强学校学科建设,进一步凝聚学科力量,优化学科结构,提升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学科建设工作的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形成学科建设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集宁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

  • 11-03
    2017
    关于召开全校党建工作推进会的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党建工作的通知》(乌党建办〔2017〕18号)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我校党的建设工作,校党委决定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形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举措的落实情况,特别是...

  • 11-03
    2017
    ​关于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进一步凝聚人心,巩固本科教学评估成果,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校党委决定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和校歌合唱比赛“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活动地点逸夫...

  • 11-02
    2017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学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的通知集师党发〔2017〕64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因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变动,经2017年10月25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学校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党委副书记刘春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刘前贵同志负责校园综合治理、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闻、网络舆情监控、法制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

  • 11-01
    2017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的紧急通知》(乌党办发电〔2017〕8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展...

  • 10-31
    2017
    关于召开全校传达贯彻十九大精神处级干部大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校党委定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4:30召开全校传达贯彻十九大精神处级干部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全校贯彻落实工作。二、会议地点泉山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三、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 刘前贵四、参会人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副处...

  • 10-30
    2017
    关于做好2018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系院、科研部门:2018年度集宁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8年设立的科研项目类别分为:(一)一般项目: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共拟立50项。(二)专题项目:思想政治专项、察哈尔文化专项、乌大张地区高校联盟专项、廉政文化研究专项、基层党建专项、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专项,共拟立35项。对批准立项的课题...

  • 10-26
    2017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九届“树立职业意识,规划精彩人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节的通知各系(院):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日益增大的形势,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应聘能力和就业技巧,教育和引导我校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科学规划人生目标,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增强个人综合素质,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努力成就青春梦想,我校将举办第九届以“树立职业意识,规划精彩人生”为主题的大学...

  • 10-26
    2017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集师纪发〔2017〕2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使我校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按照自治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主题征文活动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

  • 10-26
    2017
    关于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系、各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7〕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师2017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二)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三)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