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十四届篮球赛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31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动我校篮球运动的发展,积极培育篮球文化氛围,增强学生体质,并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学生体质强健十条措施》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决定于20251115日至20251215日在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白海校区举行集宁师范学院第十届篮球比赛。

本次学校篮球赛旨在弘扬体育精神,促进身心健康,积极响应自治区关于“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号召,推动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同时搭建一个展现团队协作与个人技能的舞台。通过比赛,我们期望能够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提升学生体质测试达标率及优秀率,增进班级间、同学间的友谊与了解,培养公平竞争、勇于挑战、坚持不懈的优良品质,助力实现自治区提出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升”的目标。

篮球赛不仅是一场体育竞技的盛会,更是一次青春活力与团队精神的展示,是我们校园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落实自治区关于“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构建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的具体实践。请各院(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提前组队,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安排队员进行科学系统的篮球技术及体能训练,积极备战,确保比赛安全、有序、精彩。现将第十届篮球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1115日﹣20251215日。

地点: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白海校区篮球场。

二、参赛资格与报名要求

(一)资格

各院(部)在校学生,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竞赛规则,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和言论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有心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应剧烈运动的疾病者,不允许参加比赛;上场队员视自身身体情况可随时决定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各参赛单位的领队、教练及场上裁判应密切关注队员身体情况,发现参赛队员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球队比赛期间,各代表队必须指派负责教师到现场。)。各代表队赛前为参赛运动员统一办理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参赛运动员需提供20251110日之后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

(二)报名工作

各院(部)报男、女各一队,不分本科组、专科组,每队队员限报10-12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

我校教工可自由组队,编入学生组。

报名表(电子表格、纸质各一份)于1112日前交体育学院923办公室,未按时报名作弃权处理。

体检报告于教练员联席会议前交予校篮协工作人员。

联系人:成立章(教师),电话15847409686

薛志超(校篮协主席),电话:16647471011

宇文雅楠(校篮协工作人员),电话:15147284766

三、参赛办法及名次评定

(一)本次比赛不分本科组、专科组,不分校区,男、女各取前六名。

(二)比赛规则以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为准则。

(三)本次比赛分4节进行,每节比赛10分钟,决胜期5分钟(只有暂停和罚篮时停止计时钟),一、二节及三、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10分钟。

特殊规定:第四节或任一决胜期最后两分钟暂停,罚球和换人停止比赛计时钟。

积分: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如积分相同,按净胜分排列名次。

四、奖励办法

男女前六名发奖杯并给予物质奖励。

各队评选优秀运动员1名,优秀裁判员按照裁判员总数的20%评选。

五、服装

为保证比赛的规范性、严肃性,反映我校篮球运动员的精神风貌,每队必须备有颜色一致、印有标准号码(00,0-99号)的统一服装。无统一服装不得参赛。

(一)背心前后要印有号码;

(二)背心后背号码高度不小于20厘米,前胸号码高度不小于10厘米,号码边宽不小于2厘米。

六、仲裁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侯勇

委员:牛爱兰 董山强 李欣

(二)竞赛组

组长:成立章

组员:马峰、薛志超、孙文、孙靖哲

(三)裁判组

比赛监督:李欣

技术代表:郝文龙 成立章

裁判长:马峰

副裁判长:薛志超 孙文 孙靖哲

裁判员:篮协成员若干

七、领队会及抽签时间

各队队长或领队于1112日16:30到逸夫楼Y215开准备会并抽签。

集宁师范学院

2025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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