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9 点击数: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

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系、院、部:

为推动我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在我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每系院至少报送一名选手参赛。

二、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

比赛分为四个环节:

1.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应用以及辅导员围绕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视频包含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主要考核内容和教育效果,不需要做微电影模式等形式上的过度加工。提交5分钟的视频材料。

2.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3分钟。

3.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分为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现场抽题)两种方式,具体可由选手自主选择。演讲中不能出现辅导员姓名及其所在院系的相关信息。限时3分钟。

4.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5分钟。

三、活动要求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和交流经验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参赛时间

各参赛选手于11月15日之前将《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及主题班会策划书、班会总结的电子版以系院为单位发送至38295636@qq.com;5分钟主题班会视频交到逸夫楼数学系309室(上午时间段)。其他环节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灏,电话:15764743126

五、奖项设置

1.学生处将成立辅导员技能竞赛评选工作小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届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推选1-2名辅导员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全区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附件:

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评分细则.doc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数学系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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