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09
    2018
    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体育艺术教育研究2018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体育、艺术教育研究2018年度专项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内蒙古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体育、艺术教育研究2018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内教科规划办﹝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 05-09
    2018
                     集宁师范学院2016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集宁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成立绥远省第二师范学校,1956年更名为集宁师范学校。1958年,依托集宁师范学校,国务院批准成立了集宁师范专科学校(校史据此开始),“文革”期间曾一度停办。1976年,学校恢复办学,校名为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增设大专班。1983年成立乌盟教育学院,举办社招和成人专科教育。1985年成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与乌盟教育...

  • 05-09
    2018
    集师发〔2018〕48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成立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4月20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机构。一、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朱玉东(院长)副组长:张利平(副书记、纪检书记) 梁 政(副院长)成 员:戈 华(教务处处长)赵向军(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兰立新(学生处处长)院丕文(计财处处长)刘国义(就业处处长)谢 军...

  • 05-07
    2018
    集宁师范学院订购学历证书于2018年5月3日下午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审,确定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顺业工艺品销售部为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0日18:00时止。 集宁师范学院 2018年5月7

  • 05-04
    2018
    集师校办发〔2018〕5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举办第一届大学生体育节暨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系列赛事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   为全面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将于2018年6月上旬在泉山校区体育场举行集宁师范学院第一届大学生体育节。一、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在新...

  • 05-04
    2018
    集师发〔2018〕47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成立零星货物服务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为了更好的遴选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而保证零星货物、服务定点采购工作顺利实施,依据《集宁师范学院货物服务采购定点管理办法》(集师发〔2016〕153号)的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零星货物服务采购定点采购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定点供应商的考察、遴选、确定及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组  长:许 卫  ...

  • 05-04
    2018
    关于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十届“宿舍文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达到文明住宿、卫生住宿、安全住宿的目的,根据学校要求,决定举办集宁师范学院第十届宿舍文化建设月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美德,增进团结,美化环境,构建和谐    二、活动对象:泉山、白海两校区住宿学生三、活动时间:2018年5月8日...

  • 05-04
    2018
    集师发〔2018〕43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17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的决定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学校生存发展的根本,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展示我校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课堂教学水平,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工作和学习氛围,经个人申报,各...

  • 05-03
    2018
                      通     知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内教体函[2018]20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爱卫会研究决定,2018年5月4日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环境卫生区域开展大扫除。一、活动内容1、捡各种塑料袋等颜色垃圾。2、清理责任区内枯死树枝。3、清理责任区内砖块石头。4、清除责任区内建筑物墙壁上的小广告、粘贴物。5、清理责任区内凉亭、长廊...

  • 05-03
    2018
    集师发〔2018〕44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从事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专升本入学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继续实行专科升本科选拔制度的意见》(内教高字〔2001〕7号)和《集宁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