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10
    2024
    各二级学院: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推动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走深走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民委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启动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治区民委民族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度...

  • 01-08
    2024
    各二级学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集宁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要求,为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实验室安全检查请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所...

  • 01-08
    2024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的管理,学校将对2022年度及以前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对象1.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详见附件1)。2.2023年已申请延期的课题。3.2023年集中结题未通过的课题。二、结题材料要求1.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集宁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2份)。2.课题任务书复印件1份。3.任务书中承...

  • 01-06
    2024
     集宁师范学院纪委薛银河同志,于2024年1月5日4时39分因病去世,享年五十一岁。兹定于1月7日上午10时,在乌兰察布市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望薛银河生前好友前来追思送别!谨此讣告集宁师范学院工会2024年1月6日

  • 01-04
    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工会报请校党委同意,提名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公示如下:    一、提名焦俊亮、张美霞(女)、郭佳丽(女)、毛慧(女)、李晓文、周丽青(女)、任波、李海、李强、张晓利(女)、赵鹏宇、平博杰、尹晓慧(女)、韩超、张炜(女)等15位同志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差额2人)。提名焦俊亮同志为工会主席...

  • 01-02
    2024
    各部门、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3〕12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非学历教育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备案范围非学历教育是指高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个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

  • 12-29
    2023
    ​各二级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聚焦“两件大事”、服务“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的创新创业氛围,组织引导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税务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内蒙古青年创新...

  • 12-27
    2023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部署,现将2023年寒假和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安排(一)学生于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放假,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二)教职工于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放假。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安排(一)教职工于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报到上班。(二)学生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2月27日(星期二)报到...

  • 12-27
    2023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附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3〕8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我校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二、相关要求(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

  • 12-25
    2023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考试工作和考纪巡视工作。各二级学院继续实行考试工作主考负责制,主考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工作;同时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巡查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处理违纪学生,复查试卷。(一)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组 长:刘 春副组长:李景杰 ...